《《恋恋夺目》陆溟陆之初许佳》精彩点评:
扯证那天,没看皇历。竟然在民政局碰到了陆之初。不过我是来结婚的,他是来离婚的。他看着我和陆溟,目毗欲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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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不喜欢你了哦,你可以和任何你喜欢的女人结婚了,我绝对不搞破坏了,所以……你可以回来了吗?
你可以回来了吗?这一句我问了几百次都没有回音。
怎么可能有回音呢?
他早就死了啊。
陆溟是陆之初的三叔。
我九岁的时候,被陆氏家族从孤儿院领了出来,但他们立完慈善家的企业形象就没有人要我了,最后陆家把我丢给了风评最差的小儿子陆溟。
外界都在传,陆溟生性风流,性格暴躁,我没两天又得被丢回孤儿院。
没承想,陆溟这一养就是十年。
他又当爹又当妈,把我养得娇蛮任性。
有多任性呢?
在他被家人介绍相亲对象的那晚,18岁的我穿着吊带裙,溜进他的房间,跟他表白。
我现在18岁了,我会弹钢琴,会跳舞,我虽然没她漂亮,但是我再长大一点就不一定了……总之,我要和她公平竞争!
我胡乱地表达。
他盯着我:竞争什么?